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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法规 /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被盗、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

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被盗、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

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0号
2016-07-28
索引号11330283665566439R/2016-10955组配分类通知公告
主题分类其他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
发布机构区财政局发文日期2016-08-10

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被盗、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

2016年第50号

为方便纳税人,税务总局决定取消纳税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被盗、丢失时必须统一在《中国税务报》上刊登“遗失声明”的规定。
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被盗、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意见的通知》(国税函〔1995〕292号)同时废止。
特此公告。
国家税务总局
2016年7月28日

3669.do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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